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项目(EPC)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项目(EPC)(项目编号:EP-SZGC******)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请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1.2.2条“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中,是否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贰级资质企业有人数有所要求?
回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提问2:我单位为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
回复: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即可。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项目(EPC)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