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县******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2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J(采)25102
项目名称:沙县区南阳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每吨化肥最高单价限价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1 | 1-1 | 沙县区南阳乡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商品有机肥采购 | 1批 | 800元/吨 | 360000元 | 6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6.询价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在2025年01月23日17:30 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款到指定账户账户为准),谢绝现金!【转账时请备注 (本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账 号:3505 0164 7707 0000 117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2楼 )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南阳街北路16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2楼
联系方式:小吴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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