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G324容县南绕城公路等12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G324容县南绕城公路,G324容县南绕城公路起点接容县北绕城公路与G324交叉口,路线先向南经石塘村南侧,后转向东前进,跨越绣江后,途经容县高铁南站规划区,沿规划南站大道一路向东,与规划站前大道、现状高林路(S203)、现状景观大道交叉后,从石塘水库与大田水库的中间穿越,而后一路往东,终点在松岭村附近与G324交叉,路线全长11.36km。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二、大华至六胜(广东界)公路,大华至六胜(广东界)公路位于容县大华村,向南经大荣、大兆、华六、石城、普济、仁勇、华琅、在灵山镇拐向西经灵山、守善、罗权,之后向南经平洛、温泉、荣丰、六胜,终于六胜附近容县与广东交界,路线长71.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三、藤县河柳至双底(广东界)公路,藤县河柳至双底(广东界)公路起点位于藤县河柳村南侧容县与藤县交界处,向南经扶昨、浪水乡,在浪水乡跨绣江后继续向南经流冲、大萃,在大萃与G324共线至六三塘,之后向南经金库、莲塘、桂香、双善、峡河、东华、杨村镇、终于王练口附近容县与广东交界,路线长81.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四、石头至佛子岭公路,石头至佛子岭公路起点位于石头镇,向西经务底、大良、松山镇、合同、龙山、康塘、泗关、县底镇、古长、长寿、泗河、终于佛子岭附近容县与岑溪市交界,路线长53.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五、北流丹花至横山公路,北流丹花至横山公路起点位于北流市丹花村附近容县与北流交界处,向西北经旺安、满垌、和睦、四维、黎村镇、界牌、杨村镇、踏田、当发、横山,终于横山村附近容县与岑溪市交界,路线长44.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7.5米;
六、容县石头至平南平山公路,容县石头至平南平山公路起点位于容县石头镇石头村附近接县道X378,向东北经泗福、石塘、登州、罗江镇三岸村,终于平南县平山镇古松村附近,连接国道G241,路线长约12.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七、藤县篁村至县底公路,藤县篁村至县底公路起点位于藤县篁村南侧容县与藤县交界处,向南经古燕、古例、荣塘、平河、靖北、终于县底镇南侧,路线长23.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八、白土至古燕公路,白土至古燕公路起点位于白土村附近接S205,向西经石塘、登州、半月、大石、罗江镇、顶良、岑冲、河儿、终点于古燕村,路线长36.3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
九、G241松山绕城公路,G241松山绕城公路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路线长度约3.9km;
十、S203石寨绕城公路,S203石寨绕城公路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路线长度约3.0km;
十一、S203杨梅绕城公路,S203杨梅绕城公路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路线长度约3.7km;
十二、S508六王绕城公路,S508六王绕城公路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路线长度约3.8km。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负责G324容县南绕城公路、大华至六胜(广东界)公路、藤县河柳至双底(广东界)公路、石头至佛子岭公路、北流丹花至横山公路、容县石头至平南平山公路、藤县篁村至县底公路、白土至古燕公路、G241松山绕城公路、S203石寨绕城公路、S203杨梅绕城公路、S508六王绕城公路等12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1)提级论证报告、(2)项目建议书、(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4)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5)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含报告编制、评估)、(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8)水土保持报告、(9)地质灾害评估、(10)压覆矿产资源查询(不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1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包括桥区通航范围测量)(如有)、(12)防洪(行洪)评价(跨大江、大河)(如有)、(13)防洪(行洪)评价(跨一般性、地区性河流)、(14)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15)地震安全 性评价(如有)、(16)文物调查、(17)土地复垦(含表土剥离方案)报告、(18)安全预评价、(19)安全条件论证、(20)路线穿越及跨越铁路方案研究(如有)、(21)路线穿越及跨越铁路安全评估(如有)、(22)安全性评价、(23)航道整治及助航标志方案设计(如有)、(24)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一)专项报告要求: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文物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行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安全性评价(如有)等专项评估报告编制。专项评估(如有)报告的编制可与设计文件编制同步开展。
(二)可研报告编制要求:应按照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编制办法”)等有关规范、规定编制可研报告,路线走向、建设规模、主要控制点等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确定可研报告推荐路线方案过程中,应同步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书面意见,核实项目线位与自然保护区、环境敏感点、城镇开发边界、文物保护范围、矿产压覆范围等位置关系,若有交叉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建设意见;若项目线路方案与铁路、水利工程、管道(线)等交叉时,应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建设意见。
(三)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设计文件图表示例的要求。概预算按照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有关计价等规定编制。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其余各专题完成时间以合同要求或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2.5 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审批通过的条件及标准,并与相应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就可研文件的评审、审批、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协调,组织评审会议,确保通过审查、评审及取得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