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A12H999S******/01
二、项目名称:******银行安徽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中国农******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有限公司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七、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八、公示时间: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5月22日
九、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清分整点报价(按业务量计价)(不含税):6.18元;
增值税税率:6%;
清分整点打包报价(按固定费用计价)(不含税):175000.00元。
******有限公司
清分整点报价(按业务量计价)(不含税):6.21元;
增值税税率:6%;
清分整点打包报价(按固定费用计价)(不含税):175000.00元。
十、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何云峰、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