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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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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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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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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是否由甲方指定渣场,如无指定渣场,清单运距如何确定为19公里?若指定渣场,渣场是否满足审计要求?

2.清单土方量增运为17万方,为何渣场消纳费仅为6万方,其余11万方如何算?

3.本项目混凝土是否为水工混凝土,若为水工混凝土规范要求为抗冻要求,清单是否考虑?

4.清单3.10条为彩色沥青混凝土,图纸上为C25沥青混凝土,清明确具体材料。

5.清单有智慧工地项,请明确智慧工地要求等级。

6.本项目为单价合同,若清单有漏项,是否可以结算增加。

7.图纸未明确本项目施工红线,请明确。

8.合同一般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清单未列试验检测费用,且清单全费用特征描述也未含检测费用,是否漏项。

回复:1.发包人原则上不指定渣场,由承包人结合项目周边情况、自身综合资源状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选择合法弃土场并报发包人备案,此处19公里为暂估距离,增运计价原则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并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调增任一工程量综合单价。如承包人选择的渣场无法满足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周边情形,指定免费渣场,承包人不得拒绝。

2.土石方增运工程量据实结算。为合理利用资源,本项目土石方坚持“项目内平衡优先,能用尽用”原则,中标后,承包人应结合项目地勘资料、施工图设计等情况,编制项目土石方使用利用专项方案,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土石方施工,项目无法利用的土石方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外运,否则发包人不予计量计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土石方内部平衡产生的场内暂存、二次或多次转用带来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调增任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以及《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类别为三类,钢筋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为C30,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区域气候为温和地区,混凝土抗冻等级最低为F50。本工程无特殊抗冻要求,按照最低F50即可。一般C25砼抗冻性能等级可达到F200,已满足抗冻要求。

4.根据设计细部结构图,马道(步道)设计为彩色混凝土,具体为:马道铺装结构分四层,由上至下分别为双丙聚氨酯密封处理,60mm厚6mm粒径C25红褐色强固透水砼,90mm厚10mm粒径C25透水砼基层和200mm厚碎石垫层。

防汛抢险道路为沥青混凝土。防汛抢险道路铺装结构分四层,由上至下分别为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厚50mm,C25砼垫层厚100mm,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厚150mm,碎石垫层厚150mm。

5.本项目智慧工地等级为二星。

6.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7.本项目施工红线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准。

8.已包含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范围,不单独计费。

 

质疑2:1.是否由甲方指定渣场,如无指定渣场,清单运距如何确定为19公里?若指定渣场,渣场是否满足审计要求?

2.清单土方量增运为17万方,为何渣场消纳费仅为6万方,其余11万方如何算?

3.本项目混凝土是否为水工混凝土,若为水工混凝土规范要求为抗冻要求,清单是否考虑?

4.清单3.10条为彩色沥青混凝土,图纸上为C25沥青混凝土,清明确具体材料。

5.清单有智慧工地项,请明确智慧工地要求等级。

6.本项目为单价合同,若清单有漏项,是否可以结算增加。

7.图纸未明确本项目施工红线,请明确。

8.合同一般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清单未列试验检测费用,且清单全费用特征描述也未含检测费用,是否漏项。

回复: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6.?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则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或一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子目不做调整。其中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或一般)工程是指具体哪些项?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4:我公司业绩工程内容含堤防、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5:清单现价呢? 代理公司怎么收费

回复:清单限价详见补遗通知,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质疑6:明确一下,河道治理业绩能不能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若河道治理业绩包含河道整治建筑物则满足业绩要求,否则不满足。

 

质疑******有限公司(代理业主),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请问招标人******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与招标代理机构: ******发改委来解释一下?

回复:根据******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本项目项目管理和招标代理身份。

 

质疑8:本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工程类别:水工建筑物 (可是:坝、水闸、溢洪道、水电站建筑物、泵站、水工隧道、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等任意类别)?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4500万及以上,请问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4500万及以上,这个建安费是合同总价费用?还是明确写出建安费?还是建安费占比合同金额多少?如果是占比,请问分别占比例是多少?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施工合同的,建安工程费即为签约合同价;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的,建安工程费为合同中施工部分金额。

 

质疑9:标书制作系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是否以招标文件为准?

回复:除电子招投标系统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均以招标文件PDF格式为准,如与软件制作导出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PDF格式自行添加修改。

 

 

质疑10:是否有评委在技术方案中恶意搞鬼?故意以技术方案不合格来否决投标人?

******委员会根据《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质疑11:投标函附录工期的约定内容填写 工期:540日历天,是否正确?请明确。

投标函附录分包的约定内容如何正确填写?因专用合同条款第4.3款与投标人须知1.11不一致、请招标人把填写内容明确一下。

回复:投标函附录工期的约定内容填写“工期:540日历天”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投标函附录分包的约定内容填写“满足专用合同条款第4.3款要求”即可。

 

质疑12:排涝站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新建进水渠 75.2 米与现状河道顺接入;新建拦污棚共4孔,单孔净宽 4.4 米,总净宽 17.6米;前池长 66.4米,面积 1734 平方米;主泵房长 30 米,宽 31.3 米,总装机流量 30.4m/s,总功率 1820kw,自排流道在泵房东侧,单孔净宽 6.5 米;新建防洪闸,4 孔总净宽20 米,其中东侧两孔与大沙河连通,单孔净宽4米,另外西侧两孔单孔净宽6米,与龙眼新涌连通;新建 S358 省道过路箱涵,长 144.6 米,3孔总净宽 20 米等。

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工程类别水工建筑物要求?请明确。

回复:该业绩若能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网页截图则满足要求。

 

二、补遗通知

1、本项目实行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总限价******.52元(大写:陆仟肆佰叁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00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安全产措施费******.54元(大写:壹佰伍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贰元伍角肆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288322.31元(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叁佰贰拾贰元叁角壹分);单价限价详《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限价》。

特别提醒:《招标暂估价和暂定金额一览表》中所列费用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报价时须按此单价和合价进行填报,结算时根据相关说明按实结算。

    2、本项目调整后施工图随本补遗通知一并发放。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补充条款中增加“25.6******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分类办〔2024〕7号)、******管理局 ******管理局《关于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应用和再生产品利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补充条款中增加“25.7本项目所有就地利用的土石方和其他材料,承包人必须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测或返工,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补充条款中增加“25.8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组织工程开工,承包人不得予以拒绝,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工程相关款项施工,同时,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价、安全生产费) 30% 10%~30%),分2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5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临设搭建后支付预付款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50%。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修改为: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或年度投资额)的30%后,承包人可按本合同17.3条约定申请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一次性扣回工程预付款。

8、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8月221100分。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 




[******************].CQCF


附件2: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限价.pdf


附件1:重庆市嘉陵江凤溪沱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清单.xls


凤溪沱施工图图纸成果汇总.rar


附件3:招标暂估价和暂定金额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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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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