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察(测)设计一标(南港河及支流)项目
全阶段地勘测量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001001)
1.招标条件
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察(测)设计一标(南港河及支流)勘察设计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具体位于舒城县南港镇、百神庙镇。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港河治理长度约20km,项目总投资约3.15亿元。治理起点由上游东衖河金家大庄~南港河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清淤疏浚工程;2.堤防加固工程;3.护岸工程;4.拆除重建灌溉泵站8座,新建生态拦河堰2座、拆除重建跌水6座,拆除重建与新建桥梁7座。5.新建堤顶道路工程;6.生态环境工程。
勘测深度按照水利工程初设和施工详图阶段进行。主要目的是查清工程范围内河道、渠道、堤防及建筑物地形、地质情况,详细测绘河道及堤防的现状断面地形,工程范围内已有建筑物规模及结构形式等,为本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3 工期要求
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察(测)设计一标(南港河及支流)项目全阶段地勘测量工作技术服务计划于2025年9月11日开工,2025年9月26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
2.4 质量要求
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察(测)设计一标(南港河及支流)项目全阶段地勘测量工作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最终提交成果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报告编制规范、引用规范无过期、现状描述部分应全面细致;图纸绘制应按我公司标准进行。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察(测)设计一标(南港河及支流)项目全阶段地勘测量工作技术服务,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水利工程初设和施工详图阶段进行勘测,查清工程范围内河道、渠道、堤防及建筑物地形、地质情况,河道及堤防的地形及断面,原有建筑物规模及结构形式等,为本工程设计提供依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经审计过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5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需求相关河道类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
3.1.5 企业资信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5)不******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
4.2未按本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有限公司606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有限公司网站(http://******)上发布。
8.中标人数量:1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邮 箱:******
10.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