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包头分行押运保管委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银行包头分行押运保管委托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CGXM******100001
******银行包头分行押运保管委托外包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540.00万元(含税)。
(五)招标内容:
******银行设备以及分行金库之间的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贵重物品等的押运服务。包括市区各网点的相关押运工作。
************银行之间的资金调拨押运;临时性的大额现金、重要凭证等紧急调运任务。
3.晚间现金款箱寄库至外包商处的业务;外包商接收各营业网点票证包袋后将其送至我行管理部门的业务;外包商服务人员前往与我行签订上门服务协议的客户的指定地点,通过上门服务系统接收客户缴存现金箱/包,送回我行指定机构的业务。
(六)合同日期: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七)服务地点:包头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外省企业除具有注册地省级公安厅核发的备案证书外,中标后还应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备案,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00时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1010室。
(2)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③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注: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1)接收资料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2)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3)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22396
行号:******0013
注:1、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反馈注册结果。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答疑方式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王欣渊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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