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答疑回复
******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图纸中包含黑河2号截污工程,但是清单中缺少此单位工程?
回复:经复核招标清单中包含此项内容(截污工程为二次补充图纸、且图纸设计名称有误,本次招标不含此项内容),招标以清单为准,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问题2:高庄镇张阁组至科源电子南墙东侧无名沟渠截污工程中缺少道路拆除及恢复?
答:经复核招标清单中包含此项内容,招标以清单为准,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问题3:图纸中垃圾桶数量与清单不一致?
回复:经复核招标清单中包含此项内容,招标以清单为准,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于市政项目的特殊性和地区差异性,竣工资料种类会有所不同,请问可否提供诸如“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形式的竣工验收证明?
回复:投标单位可提供以下“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表明项目实际完成的任一形式的竣工验收证明均可。
问题5: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于部分单位2024年财务报告还未开具完成,请问提供2021、2022、2023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行?
回复:请按照招标公告3.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问题6:招标文件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提供“施工合同”,请问此处是否是指提供合同协议书?
答:投标单位提供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均可。
问题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中“企业业绩”评审计分“0≤得分≤2”,请问一个企业业绩多少分值?
回复:企业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问题8: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件、证明等,投标人应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要求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投标文件中需附与“市场主体诚信库”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可否说明具体上传哪些材料?网站查询页、承诺书是否需要上传?
回复:投标人应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要求将所需证件、证明等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
问题9:第三标段太丘镇张宝楼截污工程,材料表中UPVC污水管道DN200共计2080米,清单中此管道2080米计入两项,共计4160米,是否为重复计入?
回复:第三标段太丘镇张宝楼截污工程,材料表中UPVC污水管道DN200共计2080米。
注: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均以招标公告附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本次答疑回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不做延期。
二、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地 址:永城市欧亚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创文路75号6号楼2单元1004室
联 系 人:张高歌
联系电话:0371-******
******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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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