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624-00286
二 、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北环东路泓泰地产小区综合楼3-6层宾馆
中标(成交)金额:5,726,973(元)
评审总得分:82.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服务类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C******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红石镇、大西岔镇、振江镇、太平哨镇、步达远镇、下露河乡、灌水镇、双山子镇、八河川镇、大川头镇、牛毛坞镇、硼海镇、长甸镇、永甸镇、杨木川镇共15个乡镇提供垃圾转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本项目付费机制为政府付费,通过服务效果的绩效考核与服务费用挂钩方式,按月考核,每半年支付一次,共计支付6次,下半年支付上半年服务费。采购人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服务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按网格化对中标企业以下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管考核,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巡查记录、随机抽查、台账审查、乡镇调查等情况每月综合计算考核分数,分数在90(含)分以上为优秀,低于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如遇创城、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或遭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时,考评分数得分和扣分都加倍。依据考核办法(具体详见验收方式与评分机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核查计分,并根据得分情况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需扣除的服务费在拨付费用时扣除,达到90分(含)以上的,不处罚;90分(不含)--85分(含)的,按每0.5分扣除服务费400元;85分(不含)--80分(含)的,按每0.5分扣除服务费600元。依据考核结果及乡镇—转运单位—监管部门三方转运联单确认的吨数与采购人核对上月费用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每半年将六个月发票汇总后上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由采购人上报县财政申请资金,待资金到账后7日内支付中标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订立的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3年。(若因垃圾处理政策或计划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1.垃圾清运车辆要求: (1)车辆应满足环保、安全等交通运输管理要求。车容应整洁、标志应清晰。 (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滴、漏、撒现象发生。不得沿路污染城市路面,影响环境卫生。 (3)垃圾装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5)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整洁、卫生状态不得影响环保和市容市貌。 (6)投标人为6辆勾臂转运车投保车险生效后方可进行转运作业。车险要求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损险、座位险每座不低于2万元。 2.人员要求 (1)垃圾运输车司机:6人,持有A2驾照(与驾驶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 (2)垃圾运输辅助工人:中标人按需自行配备,其费用不另行计算。 3.规范作业 (1)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2)工作人员要对使用的车辆及有关工具用具及时清理定期保养。 (3)作业车辆使用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行驶。 (4)投标人要有详尽的运输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垃圾外运环保措施等相应管理制度或方案。 (5)投标人服务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及垃圾处理厂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漏的,无论文件规定与否,投标人均应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并将费用计入报价中。 (2)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6.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投标前投标人应自行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的清运路线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各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清运时的装卸位置、空间大小等因素(时间自选、费用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2)除特殊注明的车辆外,其他工具用具、服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并包含在报价中。 (3)中标人必须按要求为日常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4)如采购人检查时发现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及时清理垃圾3次以上(含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位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5)中标人因清理垃圾不及时或者其他因素,导致的各种投诉、赔偿、行政处罚等一切因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产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情节严重的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给予每次5万元处罚,超过3次以上(含3次)采购人有权单位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6)因本项目特殊性,全部乡镇第一次垃圾清运需于2025年12月23日前全部转运完成。如中标人达不到此要求,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在其他候选人中择优选择下一个中标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宇、宋丹、乔帅、李红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70%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189.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不包含采购人代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宽甸镇鸭绿江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更正版).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